2007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 号文件,确定,中部六省中26个城市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243个县市、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我县被列入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