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今年我县的军属优抚金怎么还没用发放呢?具体标准怎样?其他的省份8月初就已经发放了
2017年8月29日
答复:
阿敏:
您好!
您咨询的关于“今年的军属优抚金何时发放”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
一、发放时间:
我们根据每年市政府对县政府考核文件要求,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兑现当年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二、发放标准:
根据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江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第二十一条 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四十的标准发放家庭优待金。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041元,那么2017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10816元。
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与我局优安股联系,联系电话:2606080。
2017年9月5日
新干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