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县危旧直管公房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新干县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干府办字〔2015〕1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危旧直管公房现状,特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危旧直管公房的不同状况,坚持分类施策,拆修结合,加强政策引导扶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大力推进全县危旧直管公房整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完善住房使用功能,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二、整治措施
全县共有直管公房49栋,建筑面积
(一)整体拆除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无改造维修价值的房屋(如学前巷25—27号、饶家巷3号、石头房等14栋房屋,建筑面积8413.42平方米,租户157户),拟用两年时间分批进行整体拆除。
(二)实施封闭
对与私房相连接而无法进行拆除的插花房(如饶家巷4号、刘家巷7号、福主巷2号等12栋房屋,建筑面积1295平方米,租户23户),拟进行部分或全部封闭。其中秀峰门2号、东门93号(5户住户),2015年由于房屋内发生倒塌已经封闭。
(三)统一规划
对东门、北门的房屋(如东门1、3、8、17、19、21、23、24、31、33、36、38、57、93、99号、北门3、12、15、18号、铁炉巷1号共23栋房屋,建筑面积4303.43 平方米,租户64户。其中东门36、38号、北门3号及司前巷6号为插花房),根据县政府统一规划方案再定。
三、租户安置
根据《新干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符合配租条件,且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承租县房管局存在安全隐患直管公房1年以上的家庭,分三年直接实物配租。
(一)安置原则
1.安置家庭必须符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才能进行安置(不含户籍要求)。
2.一个户头只能享受一套安置房。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核定安置户享受房屋类型,即符合廉租房条件的按廉租房安置,符合公租房条件的按公租房安置。
3.租金标准及交房要求参照《二玻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公开摇号活动方案》(干办字〔2016〕148号)执行。
(二)安置房源
1.第一批安置房为二玻小区136套房源,具体为9#楼40套建筑面积为42.35㎡的房屋和10#楼96套建筑面积为58.58㎡的房屋;
2.第二批安置房为化工厂小区,具体房源待定。
(三)房源分配
1.采取抽签形式分配房源。即:根据县房管局所登记的安置住户名单顺序先抽取选房顺序号,再根据选房顺序号抽取具体房号和杂间号。(如:毛家巷16、21、22号、秀峰门2号共54户已经搬迁,列入首批进行安置。具体分配方法为:由县房管局提供54套房源,54户家庭按入场顺序号抽取上场选房顺序号,根据上场选房顺序号抽取具体房号及杂间号)。
2.孤寡老人原则上安排小户型安置房。凡选择小户型安置房的,在选房之前提出书面申请,不固定其房源,允许其按照顺序号对小户型房屋进行选择房源。
3.由县房管局根据房屋破损程度、规划要求等情况,逐一对住户进行安置并合理处置已经清理的公房。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房管局成立危旧直管公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分管领导具体抓,对需要整治的危旧直管公房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督查整改落实。县房管局牵头组织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对全县危旧直管公房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建造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直管公房,尤其是解放前建造的房屋,做到该拆的坚决拆,该改的坚决改,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三)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切实做好危旧直管公房的排查、动迁、安置房分配等工作,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全县危旧直管公房整治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