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涵接管网许可
  • 2017-07-17  作者:  阅读次数:
  • 一、事项名称:涵接管网许可

    二、设定依据:1. 法律名称:第三十条、第三十七条
       条款内容: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三十七条“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三、申请条件:符合城市道路及雨污管网设计要求

    四、办理材料:1. 申请报告,2. 规划设计图纸

    五、办事流程:单位申请—审查—现场调查—审议—发证。

    六、办理地点:新干县市政园林管理所办公室  新干县金川镇环广路7号

    七、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工作日,承诺时限:3工作日

    八、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收费名称:涵接管网费   收费标准:涵接管网费;1、Φ50公分以下8000元/处;2、Φ60-80公分15000元/处;3、Φ100公分30000元/处;4、Φ120-150公分50000元/处

    十、联系电话:0796-2603869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0796-26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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