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占用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审批
二、设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无
四、办理材料:1、申请书2、所占道路类别、面积和占用时间的书面说明和相关技术资料
五、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勘察、4.批准
六、办理地点:新干县行政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局窗口
七、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八、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十、联系电话:0796-2161611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0796-2161916(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0796-2161110(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0796-2603869(县市政园林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