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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系列产品项目(二期)环境信息第二次网上公示
  • 2017-07-24  作者:  阅读次数:
  •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是南通泰禾化工有限公司投资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依托南通泰禾化工有限公司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人才优势,依托新干县的资源优势,2013年已在江西新干盐化工业城内建成2万吨/年2,4-D系列产品项目(一期),一期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市场需求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决定扩建2万吨/年2,4-D系列产品项目(二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环评字[2014]145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告,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用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4-D 先进、成熟的先氯化、后缩合工艺技术,并在公司多年来的良好的生产、工艺、质量、安全、环保等基础上,同时结合年产2万吨2,4-D(一期)项目运行的成功经验基础上进行扩建。项目扩建前、后的生产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与一期项目完全相同。

    公司一期年产2万吨2,4-D项目实施时,已建设有循环及消防系统、除盐水站、空压制氮站、变配电站、冷冻站等相应的公用附属工程,并在各公用附属工程中预留了足够的设备位置,本项目扩建时只需在原预留位置新增相应能力的公用工程设备,为本期扩建项目提供了有利条件。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扩建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和江西的产业政策。

    二、工艺简介

    1、氯化、成盐

    由计量泵计量苯酚于氯化反应釜中,同时计量气化后的氯气(0.4MPa)于氯化反应釜中,投料完成后用蒸汽加热至60~80℃常压下进行氯化反应,反应液持续外循环冷却,反应时间约72h后取样分析,得合格物料,将合格后物料转至脱气釜,脱去HCl气体(含过量Cl2)后泵至精馏釜,精馏分离出2,4-二氯苯酚(中间体)、2,4,6-三氯苯酚(TCP副产品外卖)和氯化焦油(属危险固体废物)。

    精馏出的2,4-二氯苯酚(中间体)与液碱、MVR蒸发回用水进行成盐反应,反应生成的2,4-二氯苯酚钠水溶液送入缩合厂房进行缩合反应。

    2、氯乙酸成盐

    80%氯乙酸水溶液经过计量后投入氯乙酸成盐釜,向氯乙酸成盐釜内流加计量好的纯碱,投料完成后用蒸汽加热至40~50℃常压条件下进行成盐反应得氯乙酸钠溶液待用。

    3、缩合、结晶

    来自氯化厂房的2,4-二氯苯酚钠溶液和反萃取回用液经计量后进入缩合釜,投料后用蒸汽加热升温至80℃~105℃开始滴加配置待用的氯乙酸钠溶液和液碱,滴加完成后保温反应3-5h,开取缩合釜冷却套管降温结晶,再过滤、洗涤分离出2,4-二氯苯氧乙酸钠湿粉和高盐母液;2,4-二氯苯氧乙酸钠湿粉用工艺水和低盐废水蒸出水溶解成水溶液送至酸化厂房处理;高盐母液送至回收厂房处理。

    4、酸化、结晶、干燥

    来自缩合厂房的2,4-二氯苯酚氧乙酸钠水溶液加入酸化釜中,同时计量滴加31%的副产盐酸至酸化釜常温下进行酸化反应,酸化反应完成后,开启酸化釜冷却套管降温结晶,再过滤、洗涤分离,得到2,4-二氯苯氧乙酸湿粉和酸性低盐母液,低盐母液送至回收厂房处理。2,4-二氯苯氧乙酸湿粉经过干燥得到成品2,4-D二氯苯氧乙酸干粉(产品)。

    5、酯化反应

    2,4-二氯苯酚氧乙酸产生的高盐母液经中和、三效蒸发后得离心高盐母液。

    得到的离心高盐母液泵入酯化釜,加入正丁醇后再加31%副产盐酸调节pH,用蒸汽加热酯化反应釜进行酯化反应,当釜内温度升至80℃开始逐渐由正丁醇、和HCl气体产生,产生的气体经釜顶冷却系统冷却产生冷凝液,继续加热至釜内温度为130℃不再有冷凝液分出时,酯化反应结束。

    酯化反应后加32%氢氧化钠溶液调节pH至中性,再过滤得酯化液和过滤盐,酯化液进入精馏釜精馏得羟基乙酸丁酯(产品)、正丁醇(回用)、1-氯正丁烷(副产)、酯化焦油(危险固废)和酯化尾气。

     

    三、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

    1、废气:

    废气主要来自各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氯化废气、干燥粉尘、三效蒸发废气、MVR废气、酯化尾气、含醇废水精馏废气和羟基乙酸丁酯精馏废气等。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有三效蒸发冷却水,MVR蒸发冷却水、酯化尾气喷淋吸收废水、含醇废水精馏废气喷淋冷凝废水、羟基乙酸丁酯精馏废气冷凝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3、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氯化精馏产生的氯化焦油、酯化精馏产生的酯化焦油和有机废气吸附产生的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泵、风机、压缩机、离心机等,设备噪声值在75~100dB(A)之间。

    5、风险影响:

    生产项目主要存在的环境风险有:生产所使用的苯酚、液氯和甲苯等贮存泄露风险;废气和废水事故排放风险。

    四、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

    本扩建项目废气污染主要为工艺废气(HCl、甲苯、粉尘、Cl2等)以及无组织排放气体。

    含HCl和Cl2废气经三级降膜吸收+一级填料塔+两级液碱吸收处理后经高空排放。含甲苯废气采用二级循环水冷+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高空排放;含粉尘废气采取填料湿法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同时加强对反应釜、储罐、输送管道等密封管理,加强车间通风以降低无组织废气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中主要含CODcr、NH3-N、甲苯和盐分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规模3500t/d,工艺:调节池+水解酸化+UASB+A/O工艺)处理后达到园区污水接管标准,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赣江。

    3、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氯化精馏产生的氯化焦油、酯化精馏产生的酯化焦油、有机废气吸附产生的废活性炭、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按危险固废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管理以及转运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清单要求实行。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风机、空压机、离心机等产生的噪声。这些设备噪声防治原则应首先考虑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是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风险影响

    对风险采取的措施有:贮罐区设置围堰收集;设置废水事故池;同时加强风险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及相应的风险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⑴选址结论

    项目拟选厂址位于江西新干盐化工业城,距离赣江最近距离约2.3km。距新干县县城约17km。项目位于新干县的东北方向,不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以及规划区的主导风上风向;项目排污口在樟树市供水公司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16km。 

    项目符合《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

    厂址所在区域尚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投产后,不会改变项目所处区域的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其环境影响相对较小,风险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拟建项目选址可行。

    ⑵区域环境现状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氯化氢、甲苯等指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纳污水体赣江的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地下水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

    ⑶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①评价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过相关环境标准值,不会引起周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的改变。项目周边敏感点污染物预测浓度叠加本底值后,能够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②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混合后排放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量约330t/d(折算99000t/a)。

    当新干县盐化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未投产运行时,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当新干县盐化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投产运行后,废水排放执行与新干县盐化工业城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③在对强噪声源采取了消声、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本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设备噪声对各厂界声环境影响累积贡献值较小,叠加现状背景值后,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④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均得到再利用或处置,只要做好厂区暂存设施的防治工作,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转移产生的危险废物,并采取密闭防渗的运输车辆运输,固废对周边环境和运输沿途影响较小。

    ⑤为确保不出现大的泄漏事故,尤其重点防范氯气的泄漏。本项目采取以下措施:在液氯储罐周边设置有毒气体报警探头和碱液喷枪系统,在液氯储罐周边设置两级碱液吸收塔,在罐区设置备用罐,合理设计排水系统及事故水池,使这些废水不通过清下水系统而污染水环境。同时,企业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培训和向公众普及安全知识,确保一旦出现事故能果断启动应急反应计划及时地应对尽量减轻事故危害。

    ⑷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2,4-D系列产品项目(二期)厂址位于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其建设符合国家和江西省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划和选址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经过处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排放总量满足吉安市环保局和新干县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因此本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在工厂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确保环保资金的投入量和合理使用,使“三同时”工作落到实处。

    六、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新干县盐化工业城

    联系人:聂伟 电话:18827791817  电子邮箱:245869583@qq.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单位名称: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甲级

    江西分公司通讯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中大道1218号新地中心写字楼1802

    联系人:饶工;联系电话:15979026274;电子信箱: 362930775@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九、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或将E-Mail传真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工程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

    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

     

    特此公告。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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