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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新干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 2017-02-10  作者:  阅读次数:
  • 各乡镇人民政府,洋峰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直农林场: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干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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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干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关系群众的身心健康,关系社会的和谐进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过去五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全民健身意识显著增强,常态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不断增多,体质健康水平逐年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大幅增加,全民健身服务产业初见规模,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为更加广泛地组织开展“十三五”期间全民健身运动,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体系,实现全民健身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以及我县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推动社会大发展大繁荣的高度,以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以“创建体育强县、建设健康新干”为目标,全面深化全民健身事业改革,创新全民健身发展方式,完善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壮大全民健身相关产业,不断丰富全民健身资源,巩固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推动人民群众参与全民健身,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建设秀美幸福新干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2020年,全县重视、支持、参与体育健身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全县总人口的35%,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公共体育网点布局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和质量大幅度提高,全民健身与教育、旅游、文化、卫生等行业有机融合;全民健身产业快速发展,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成为我县绿色崛起的重要动力。

    三、主要任务

    1.弘扬体育文化,营造全民参与健身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媒介特别是新媒体向群众宣扬强身健体、鼓舞自信、丰富生活的理念,普及科学的体育健身知识,推广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培育以参与健身活动为荣,拥有健康体魄为傲的价值观,营造出人人爱健身、人人会健身的社会新风尚,掀起全民健身热潮。加强全民健身活动文化建设,将体育文化融入全民健身全过程。在组织全民健身活动中,注重宣传造势,扩大活动影响力。

    2.统筹设施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健身网络

    按照因地制宜、配置均衡、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居民小区)四位一体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

    规划建设新干县奥林匹克体育活动中心,打造成全县体育中心,增强承办综合性运动会和重大体育赛事的能力;建成滨江大道南延段健身休闲广场,所有乡镇均建有农民体育健身中心,城市社区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新建城市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提升现有社区体育活动场所,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其中各乡镇(街道)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较2015年至少增加0.3平方米。

    附 件:

    重点健身项目空间布局

    内容

    子项目

    实施地点

    资金

    投入

     

     

    县奥林匹克

    体育公园(含文化艺术中心)

    城东开发新区,瓦桥村附近

    12000万元

    新建主体育馆、训练场馆、艺术中心及一些配套建筑与附属设施

    建成设施齐全的高标准体育中心

    乡村、社区全民健身项目

    潭丘、三湖等6个乡镇与全县70个行政村

    1000万元

    新建6个乡镇体育中心与70个村级健身场所

    实现乡级体育中心和村级群众健身场所全覆盖

    场地设施建设以满足不同人群多样化需求为目的,新建居住区要严格按“人均室内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原有居民区要充分利用公共空间、废旧厂房等场地因地制宜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广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等土地节约型健身设施。结合城区公园、市民广场、步行道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增加与健步走(跑)、骑行、广场舞、户外运动等健身活动相应的设施设备。结合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配套一批乡镇灯光篮球场、小型全民健身中心,以及行政村多功能健身广场、全民健身路径。

    坚持所有公共体育场地的设施免费或低收费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探索以购买责任险的方式有效化解业主单位承担的风险,以适当财政补贴方式弥补业主单位设施开放成本。到2020年,实现所有符合开放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所拥有的体育场地设施,均在公开时间段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3.加强组织引导,开展丰富多样健身活动

    遵循“因地制宜、业余志愿、小型多样”的原则,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体育协会、群众体育组织等多元主体积极性,因时、因地、因需广泛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努力构建形式多样、贴近生活、丰富多彩、群众喜爱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重点做强县业余篮球联赛(CBO)、县太极拳比赛、县“微马”比赛等群众基础较好、县内外影响力较大的体育赛事,打造成我县群众体育的“名片”。着力抓好全县干部职工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健身跑等比赛活动,形成常态化健身活动项目。鼓励开展自行车、户外行、广场舞、老年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扶持武术、舞龙舞狮等具有乡土特色的运动项目,推广登山、垂钓、瑜伽、拓展等消费引领的运动项目,引导各地在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开展民俗体育活动。

    以全民健身赛事引领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探索建立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的全民健身竞赛体系。县级层面坚持和国家、省市同步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3次单项赛事。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体育项目协会和社会团体等组织举办小型多样、形式灵活的全民健身竞赛活动。

    4.深化机构改革,形成灵活规范管理体系

    加快推进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的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实现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加强内部能力建设,推动其转变为有健全的机构和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形式和制度、有较强的社会组织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有持续发展的设施和资产、有承接全民健身服务能力的现代社会组织。

    积极改善体育社会组织的办公条件,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着重发挥全县体育总会枢纽性体育社会组织的作用,带动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逐步建设依托健身场地设施的全民健身服务中心(站点),创新管理方式,鼓励以招投标、协议委托等形式将全民健身服务中心(站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进行管理,促进体育社会组织与体育场地设施的融合发展。

    5.结合市场需求,培育多方融合健身产业

    发挥市场在全民健身服务产业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大幅提高全民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深入贯彻“体育+”理念,推进全民健身与休闲、竞技、旅游、文化等服务性产业的融合发展。

    积极发展全民健身培训业。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全民健身培训机构,通过优惠政策,扶持一批基础较好、普惠性强、运营规范的民办健身俱乐部,打造成全民健身示范性基地,引导全民健身培训机构规范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水、电、气、热等优惠政策,切实降低全民健身培训机构运营成本。

    大力推广全民健身旅游业。发挥我县生态优势,以登山、骑行、垂钓、水上运动等户外运动为载体,建设以山水为特色的户外休闲运动基地,重点打造“玉华山燥石窑里水库”线路户外活动风景区与“赣江水上运动”主题景区,鼓励开发户外运动精品线路,大力建设户外健身步道,发展户外运动俱乐部,支持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举办户外运动活动和赛事,形成一条逐步完备的户外运动产业链。

    优化全民健身行业发展环境,加大财税、金融、价格、土地政策引导支持,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全民健身行业。打通健身健康通道,激活医保沉淀资金,探索推广医保健身一卡通政策,支持群众健身消费。

    6.围绕全民共享,打造公共体育服务基地

    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原则,推动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向重点人群与弱势群体延伸,切实保障各类人群共享全民健身发展成果。

    加强青少年健身基地建设。将青少年纳入全民健身工作体系,以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为核心,构建校内外一体化工作格局,建设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青少年校外运动基地,完善中小学校体育基础设施,逐步完成全县中小学校塑胶运动场建设,以及相应健身器械配套,配齐配足体育功能用房,进一步巩固校园体育健身基地;积极搭建“新干县中小学生运动会”、“新干县校园足球联赛”等平台,使青少年提升身体素质,掌握运动技能,养成锻炼的良好习惯,形成终身体育健身意识。

    加快足球基地建设。着力加大足球场地供给,力争到2020年达到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6块以上。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笼式足球、五人制、七人制等小型多样的足球运动场地,提倡学校与社会共建共享足球运动场地。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构建完善校园和社会业余足球联赛制度。加强足球文化的宣传教育,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使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和乐于观赏的运动项目。

    加紧建设公益性老年健身基地。鼓励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利用闲置房舍和户外活动场地改造成老年人健身活动中心,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扶持老年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和集体活动平台,发挥全民健身对老年人健康,促进与社会融合的作用。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

    以健康为主题,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乡镇(街道),探索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国民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服务。

    四、具体措施

    1.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依照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思路,政府按照科学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以及协调跨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社会组织可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赛事活动主(承)办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加大全民健身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安排一定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专项资金,通过设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投资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依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实施办法,推进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工作。

    3.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制定全民健身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建立政府、社会、专家等多方参与的工作平台,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监督作用。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测评体系并增加权重。制定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等级评估标准,开展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继续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结合卫生计生部门的营养与慢性病状况调查等,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

    4.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激励手段激发全民健身工作积极性。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和证章。鼓励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和活动等的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运用,引导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民健身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开展评先表彰活动,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形成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5.推动全民健身科技创新。树立“医养结合”的理念,深化“运动是良医”的思想意识,做好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结合卫生部门的营养与慢性病状况调查等,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制定健身指导方案,建立并逐步完善运动处方库,为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指导,改进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提高健身活动科技含量。大力开展运动风险评估,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素养和能力水平。以健康为主题,整合基层的宣传、卫生、文化、教育、民政、老龄、残联、旅游等有关部门资源,依托社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探索建设健康指导中心,提供相关服务。

    6.加强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树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加快以全民健身管理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体育专业技术人员、体育文化宣传员等为核心的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全民健身人才在政策研制、健身科学理论、健身实践指导、健身文化传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设和打造一支相对稳定和专业的项目文化宣讲推广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全民健身管理者的业务能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工作,规范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实践、教学、裁判等综合能力的培训,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身边群众的积极性。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与综治、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文化、卫生计生、工会、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人才教育培训相衔接,畅通各类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和学校体育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大力提倡和积极引导现役及退役运动员、体育教师、裁判员、教练员、体育专业毕业生等体育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全民健身领域开展宣传、组织和指导工作。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

    7.完善全民健身政策规章。贯彻依法治体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旅游、科技、养老、助残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做好全民健身产业与大健康产业的政策衔接。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全民健身事务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

    8.严格全民健身管理督查。建立和完善县、乡镇(街道)两级全民健身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机构,定期研究工作,督促落实,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深入推进。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媒体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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