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洋峰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直农林场: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县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试点期间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实行中央与地方分成,地方所得比例由原来的100%调整为50%,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物流企业税收奖励标准调整如下:
一、物流企业税收奖励标准
企业类别 | 10万元(含)-50万元 | 50万元(含)-200万元 | 200万元(含)-300万元 | 300万元(含)以上 | |
一般纳税人 | 80% | 85% | 88% | 90% | |
小规模纳税人 | 70% | 75% | 80% |
以上奖励按企业上交税收地方所得部分为计算依据。
二、物流企业其他扶持鼓励办法仍按干府办字[2016]61号文件执行。
三、本办法执行时间:物流企业2016年6月30日前入库的税收按干府办字[2016]61号文件标准执行,7月1日后入库的税收按本办法执行。
四、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365bet官网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