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新干县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百日行动”方案
  • 2016-11-14  作者:  阅读次数:
  • 为贯彻落实1018日全省治理货车改装超限超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自2016111日至20172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百日行动。为保证治理行动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百日行动,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治超执法联动机制,规范超限超载执法措施,强化重点货源单位和涉车企业监管责任,严控路面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全县治超路段超限超载率控制在5%以内,形成健全有效的治超长效机制,促进货运市场环境更加有序、道路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整治内容

    1.整治路面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整治县境内国、省道货运车辆,使过境重载车辆尽可能绕避县城行驶。

    2.落实重点货源企业(单位)源头监管责任,对县内园区企业、物流企业、矿山、砂场等货物运输装载加强管控,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

    3.加强对县重点工程货运车辆的管理。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6111-2016116日)。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开展宣传,全面启动治理超限超载百日行动工作。

    2.集中攻坚阶段(2016117-2016126日)。实施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攻坚月集中行动,开展全天候路面联合执法,全面强化货源单位运输管理,推动治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巩固提升阶段(2016127-2017210日)。在保持执法力度的基础上,推进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巩固提升工作成果,确保全县治超路段超限超载率控制在5%以内。

    百日行动工作后,转入长效治理。继续深化治超日常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治理机制的途径和方法,接受省、市工作组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路面联合执法。从县公路、交通、公安、交警四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实行四班三运转,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执法,上路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1.人员队伍。联合执法组由县公路分局揭发明同志牵头负责,县公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各抽调8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分设四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8人、每个单位各2人,实行轮流值班(值班人员需着工作服,携带执法仪、对讲机等装备)。同时,每个单位派1名分管同志,作为工作小组责任领导,负责执法工作的牵头和协调(具体值班安排见附件3)。

    2.执法措施。实行四个一律,即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卸货、擅自增加栏板一律切割、超限超载驾驶员一律扣分、扰乱治超工作秩序一律拘留。县公路局负责落实货车超限超载的卸货场地,实施卸货工作;县交通局负责落实擅自增加栏板的切割地点,实施切割工作;县交警大队负责超限超载驾驶员证照扣分;县公安局负责对抗拒执行的货车驾驶员实施拘留措施。

    3.处罚办法。按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对车辆外廓尺寸超限的按相关规定处罚,对超重的,未超过一吨的进行警告,超过一吨的,每超一吨罚款500元,最高处罚不超过3万元;县交警部门实施扣分措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载质量30%以上的一次记6分,未达到30%的一次记3分,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一次记1分;擅自增加栏板的切割费用由车主承担;拘留措施由县公安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执法组对查处的每起车辆超限超载案件情况要登记在册,整理形成处理清单,并将“四个一律”处理情况以短信形式,每日一报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知。

    (二)加强货源源头治理。对园区企业、涉车货运企业、矿产开采企业、采砂场、大型建筑工地的货物运输,明确重点监管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城乡建设局、县安监局要采取派驻监督员、日常巡查、技术监控和接受投诉举报等措施,督促货源单位落实车辆合法装载责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站、场、矿)上路。园区企业货物运输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涉车货运企业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矿产运输由县国土局负责,砂石运输由县水利局负责,建筑工地运输由县城乡建设局负责。县内货源货车超限超载被查处的,将责任监管部门名单随处理清单报县委、县政府领导阅知。

    (三)接受举报监督。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鼓励和接受社会监督,实行举报激励机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举报线索经查实的,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的奖励。举报电话:0796-2601251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台、县报、政府网站、微新干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宣传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百日行动期间,各县内媒体要及时发布工作公告,跟进报道工作动态,挖掘分析典型案件,宣传车辆管理、交通运输等相关法律法规;县公路分局要协调有关部门向全县货运单位、货车车主和司机散发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并在105国道县境北段、南段和高速连接线等重点路段悬挂横幅宣传标语,通过广泛宣传,使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家喻户晓,全面提高全民特别是货运单位、货车车主和司机车辆合法装载的法律意识,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具体宣传方案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县政府决定调整县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负责全县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路分局),负责联合执法组的管理和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具体人员详见附件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根据部门职能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尽快落实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责任;分管同志要深入一线,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2.强化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配合,协同一致,特别是要各司其职,全面落实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分工,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同步推进。县公路分局要切实负起本次治超牵头职责,对全县治超站点的设置进行布局,及时梳理上报处理清单,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并按县政府文件规定落实联合执法组工作人员补助。县交通运输局要负责对1年内处罚达到3次的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实行黑名单制度管理,依法查处非法拼装改装车辆,按要求落实切割措施。县公安局要维护治超站点及路面执法的治安秩序,对抗拒执法的人员及时采取措施,严肃执法。县交警大队要负责指挥引导涉嫌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至治超站点进行检测,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员依法进行扣分等处罚。县城管局要划定砂砾运输车辆在城区行驶线路,对沿途抛撒砂砾石等运输车辆进行查处。县财政局要保障治超站点建设和治超工作经费,加强收费、罚没收入和票据管理。县政府法制办要依法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为治超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县委宣传部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新闻单位做好治超宣传工作。县效能办要适时抽查联合执法组工作人员到岗到位情况,每周不少于1次,对脱岗、不作为等人员作出效能处理。县工业园区委员会、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城乡建设局要认真做好各自职责内的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确保源头治理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3.强化督查通报。县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治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和平时工作有关情况进行通报,百日行动期间,每月通报不少于2次。百日行动结束后,县政府将对活动开展情况组织评估验收,对工作失职、失误、失廉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划分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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