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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批转2015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2015-04-09  作者:佚名  阅读次数:
  • 2015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县财政局)

     

    2015年,我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支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为主线,全面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对财政监督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重点推进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与控制,逐步建立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目标,将监督重点向民生资金、“三公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和优化会计监督拓展;坚持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运行全过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围绕上述要求,特制定如下检查工作计划。

    一、国有资产清理核查

    (一)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全县国有资产状况;完善国有资产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加强国有资产常态化、动态化监管;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二)清查内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含无形资产),重点是经营性资产。

    三)清查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含县直农林场)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

    四)时间安排:2015216-3月31

    二、内部监督检查

    (一)工作目标:促进财政部门内部各股室、各乡镇财政所履职尽责,强化管理,提高绩效,健全内控、防范风险,推进廉政建设,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保证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

    (二)检查内容

    1、按照重点检查每年检查面不低于财政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机构数量30%的要求,2015年,对有资金管理职能的全部股室及一半左右的财政所(两年一轮)进行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履行财政管理职责(重点是预算编制、资金分配、资金拨付、项目管理及账务处理等)、接受审计机关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财政所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情况。

    2、每季度抽查一次财政部门多级对账情况,督促各股室将各账户资金余额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三者之间资金收、付、余额相对一致,各账户上下级往来、明细核对一致。

    (三)检查单位:县财政局机关:国库股、预算股、经建股、农业股、社保股、行政政法(教科文)股、支付中心、乡财局、非税局和综合股;乡镇财政所:七琴镇、城上乡、潭丘乡、麦镇、神政桥乡、金川镇和沂江乡财政所。

    (四)时间安排:20151-12月。

    三、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保持严肃财经纪律高压态势不放松,按照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会同审计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行动。

    (二)检查内容:一是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和纠正 “三公”经费在审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根据群众举报情况,对社会反映比较集中、日常监管发现“小金库”问题比较多的部门和单位,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单位:结合会计监督检查,将“小金库”问题、“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一并纳入专项整治范围。

    1、县直部门(单位):县委农工部、县农业局、县农机局、县农业开发办、县供销合作社、县委老干局、县老建办、县水利局、县赣江河道堤防管理局、县城防管理局。

    2、乡镇人民政府:七琴镇、城上乡、潭丘乡、麦镇、金川镇和沂江乡人民政府。

    (四)时间安排:20154-5月。

    四、民生资金检查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以前年度民生资金监督检查成果,完善监督检查机制,逐步推进财政绩效监督,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

    (二)检查内容:按照省、市工作部署,2015年,我县重点选择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中央和省级补助专项资金、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农村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保障民生政策的落实和重大专项资金的安全。

    (三)检查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水利局、县教体局等。

    (四)时间安排:20156-7月。

    五、会计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一)工作目标: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检查,促进会计规范核算、经费支出管理、发票管理、政府采购实施及其标后监管(重点是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情况)、“公务卡”使用等,进一步维护财经秩序。

    (二)检查内容:按照“全省一盘棋”的统一部署,同步选取部分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以会计信息质量为切入点,将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作为检查的核心内容,同时,密切关注财政资金使用、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部门决算报表一致性及私设“小金库”问题,从而提高会计监督成效。

    (三)检查单位:县委农工部、县农业局、县农机局、县农业开发办、县供销合作社、县委老干局、县老建办、县水利局、县赣江河道堤防管理局、县城防管理局。

    (四)时间安排:20158-10月。

    六、结转结余资金检查

    (一)工作目标: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效益。

    (二)检查内容:加强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选择2012年末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较大、需加快项目进度或完善结算手续加快支出进度的单位和项目进行跟踪检查。

    (三)检查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网改造项目)、县农业局(2012年现代农业标准粮田项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2011年新增1000亿斤粮食田间工程项目)、黎山林场及县林业局(2010-2012年林区危房改造建设资金及基础配套设施款)、县水利局(2011年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四)时间安排:201511-12

    七、预算绩效监管

    (一)工作目标:与事前、事中监督有机结合,稳步推进监督检查从安全性、合规性向效益性转变,加大工作力度,扩大监督范围,加强对管理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工作措施:出台绩效管理办法,完善绩效指标体系;依托金财工程,逐步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化,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参与。

    (三)检查内容:根据省财政厅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项目进行跟踪,并对其资金的使用进行绩效评估。一是布置所有县级部门开展对2014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评价资金规模占其项目支出的60%以上;二是选择32014年度涉及民生的财政支出项目实施再评价和重点评价;三是选择一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四)抽评项目

    1、三个民生支出项目: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资金、搬迁移民扶贫建房专项补助资金

    2、整体支出评价部门:县科技局

    3、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五)时间安排。20151-12月。

    八、其它检查

    (一)其它监督检查:认真搞好上级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积极参与市财政局组织的交叉检查。同时,积极推进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将“小金库”检查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全年各项监督检查之中。

    (二)县委、县政府及局领导交办的检查任务:认真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等部门交办的各项检查工作。

    九、检查方式

    1、进一步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加强与内部各股室、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的有机结合,逐步形成上下联动、内外互动、相互制约的“大监督”机制。

    2、一个部门涉及多项检查,尽量安排一次性完成。

    十、要求

    1、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工作计划,认真搞好自查,并积极配合检查。

    2、县财政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对政策、业务的学习,提升财监干部素质和业务技能。同时,加大财政监督基础工作力度,不断提高财政监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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